一、本要點依本館閱覽服務規定第三條第九項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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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館自修室設有一般座位172席及博愛座位2席;博愛座僅提供肢體障
礙讀者現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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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修室開放時間,自上午 8時至下午10時,每週一及國定假日不對外
開放。每年5月至7月、12月至隔年 1月為考季期間,延長開放時間為
上午7時至下午11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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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修室座位採自動化系統管理,讀者須親持本館個人借閱證(或悠遊
卡借閱證),方可刷卡(或讀卡)進入該室使用。每人僅可登記 1個
座位,不得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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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讀者不得持他人借閱證進行自修室座位線上預約或現場登記,如經本
館發現,得立即請其離室,終止其使用該座位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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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座位提供一週內線上預約,讀者可至本館網站(www.ntl.edu.tw
)首頁點選「自修座位預約系統」,進行座位預約。
凡線上預約者,如於自修室開放後 1小時內未到館使用,則取消預約
權益,其預約座位開放給其他到館讀者登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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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自修室讀者若需暫時離開,以1小時為限;凡離室1小時未歸,該座位
視同放棄,系統即取消該座位之使用權利,並開放給其他到館讀者登
記使用,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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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線上預約讀者若未於使用當日開放時間後 1小時內刷卡(或讀卡)入
座,則記點違規1次,當年度累積3次,則停止線上預約自修座位權利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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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使用自修室讀者,須保持肅靜,衣履整齊,不得有吸菸、飲食、以物
品佔位及影響其他讀者權益之行為,經規勸無效者,本館服務人員得
請其立即離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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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個人財物請自行妥善保管,本館不負保管責任;閉館時須將個人物品
攜出,禁止佔用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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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其實施日期另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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