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學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9日

條文關聯

學生依照規定須於假期實習者,應於第二或第三學年寒暑假期間,依本校
訂定之學生假期實習辦法,在校內外適當場所實習,實習成績及格後,始
得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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