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學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9日

條文關聯

凡在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符合入學大學
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或第五條規定,經本校各管道招生錄取之新生,
得入本校各學系(學位學程)學士班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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