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92.05.23訂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

條文關聯

  各種入學方式辦理時間如下:
  一、免試入學,應於基本學力測驗前辦理及放榜。
  二、甄選入學及申請入學,應於基本學力測驗成績公布後辦理及放榜。
  三、登記分發入學,應於甄選入學、申請入學放榜後辦理,至遲應於八
      月二十日前放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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