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10月16日

條文關聯

  各班導師對於學生性向、性趣、特長、學習態度及家庭環境等,應有充
  分之瞭解,學生之思想、行為、學業、身心攝衛及其所具潛力,均應體
  察個性及個別差異,根據教學及訓導等計畫,施以適當之指導,使其正
  常發展,養成健全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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