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10月16日

條文關聯

  專科以上學校於每學年度開始後兩個月,應將各組(班)導師、主任導
  師之姓名、職別、所授課程、任課時數及指導學生人數等項,分別造冊
  (格式附後)報教育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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