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教授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二、具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 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三、大學或獨立學院醫學系、中醫學系、牙醫學系畢業,擔任臨床工作 九年以上,其中至少曾任醫學中心主治醫師四年,成績優良,並有 專門著作者。 四、曾任講師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