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0月01日

條文關聯

  本處設下列科、室、站:
  一、國內安全調查科。
  二、保防科。
  三、國家安全維護科。
  四、諮詢業務科。
  五、經濟犯罪防制科。
  六、肅貪科。
  七、資通安全科。
  八、人事室。
  九、會計室。
  十、各調查站。
  十一、各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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