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替代役男考核暨獎懲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10月05日

所有條文

一、依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二、本處得由役男管理幹部或本處替代役男管理小組成員對役男每日生活
    作息、內務、環境整理、服裝儀容等事項加以考核。

三、考核結果每月由專責管理人員(專員)彙整呈核建請給予榮譽假或罰
    勤。

四、役男表現良好或不佳,其配置單位長官每月亦得建請給予榮譽假或罰
    勤。

五、前 2  點給予榮譽假之單位以時計算。

六、榮譽假得累計,其申請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17 時於
    役男幹部處領取假卡,並向單位主管申請(當日請假需先行向專員報
    備)。

七、役男有重大優劣事蹟符合替代役男獎懲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及第十條
    至第十三條之條件者,移送本處替代役男管理小組依該辦法獎懲。

八、役男考核項目:

┌───────┬───────┬────┬─────────┐
│紀          律│服  裝  儀  容│禮    儀│責      任      感│
├───────┼───────┼────┼─────────┤
│一、是否依時間│一、是否依規定│一、與長│一、交辦工作是否積│
│    作息?    │    穿著制服或│    官應│    極完成?      │
│二、內務是否依│    規定服裝?│    對是│二、服勤是否懈怠、│
│    規定整理?│二、制服配件是│    否輕│    是否準時交接班│
│三、點名是否準│    否齊全?  │    浮?│    ?            │
│    時?      │三、皮鞋是否擦│二、禮節│三、擔任值日生是否│
│四、收假是否逾│    拭?服裝是│    是否│    盡職?        │
│    假?      │    否整潔?  │    周到│四、對所負責之清潔│
│五、是否服從指│四、頭髮、指甲│    ?  │    環境是否整理乾│
│    揮?      │    是否整(剪│三、言行│    淨?          │
│六、集合時動作│    )修?    │    是否│五、是否節約水電、│
│    是否標準?│              │    失檢│    對公物是否愛惜│
│    精神是否散│              │    ?  │    使用?        │
│    漫?      │              │        │                  │
└───────┴───────┴────┴─────────┘

九、本要點簽請處長函頒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