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書期限:每人每次借閱書籍以二星期(含假日)為限,欲續借者, 須再辦理借書手續。
二、借書數量:每人每次以借二本內為限。
三、借書程序:請於上班期間向秘書室陳勃妏辦理借閱手續,代理人:林 森隆。
四、借用之書籍如不慎有遺失、毀損之情事,應付賠償責任(購買交還原 借閱書籍)。
五、未依規定期限(十四日)內還書者,第十五日起通知還書;超過二十 日尚未還書者,暫停借書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