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報告書格式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4日

所有條文

一、報告書規格為紙張A4尺寸(約二十一公分乘二十九公分),採雙面印
    製;文字以橫式書寫,文字、圖、表、頁之字體須清晰且間距分明;
    地圖應標示坐標、比例尺、方位及圖例;圖、表超過A4規格時得摺頁
    處理(另冊附圖不在此限)。

二、報告書編製應符合下列規定,依序裝訂成冊,並編製目錄及頁次:
  (一)封面:
        1.報告書名稱。
        2.開發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
        3.承辦技師姓名、技師執業機構或事務所。
        4.製作年月日。
  (二)內頁:
        1.報告書名稱。
        2.開發單位名稱;營業所或事務所地址、負責人姓名、出生年月
          日、住(居)所、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
        3.承辦技師姓名;技師執業機構或事務所、電話;住(居)所、
          電話、傳真;技師執業執照證書字號、技師執業圖記及簽名。
        4.製作年月日。
  (三)目錄。
  (四)報告摘要。
  (五)報告內文:
        1.開發內容概要:開發目的、開發範圍、土地利用規劃等。
        2.調查區概況說明:基地、基地所在地質敏感區及地質調查區之
          空間關係;調查區既有調查資料及調查方法規劃;附圖說明。
        3.基地地質調查報告:
         (1)基地所在地質敏感區地質概況。
         (2)區域調查:
            a.調查項目、內容、方法及數量。
            b.調查結果說明,附地質圖、地質剖面圖及其他相關主題圖
              說。
         (3)細部調查:
            a.調查項目、內容、方法及數量。
            b.調查結果說明,附地質圖、地質剖面圖及其他相關主題圖
            說。
         (4)綜合解釋。
        4.基地地質安全評估報告:依據地質調查結果及地質安全評估項
          目,撰述地質安全評估結果。
  (六)引用文獻。
  (七)附圖:超過A3尺寸之圖件,以摺疊方式置於圖袋或另製圖冊。
  (八)附錄:地質鑽探報告或其他地質調查方法紀錄、現地試驗資料、
        室內試驗及分析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