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濱產業園區線西淨水場工業用水使用費費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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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業用水使用費,指彰濱產業園區線西淨水場為供應工業用水予區內
    廠商使用,所收取特定設施之相關費用(含原水借道使用費、淨水場
    操作營運費及管線維護費等)。

二、工業用水戶按本規定徵收其使用費,採單一費率,每噸徵收新臺幣二
    十五點六六元。

三、工業用水戶之使用費採月結方式為之,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或受
    委託機構(業者)每月抄錄之用水量數值與工業用水使用費率之乘積
    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