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業用水使用費,指彰濱產業園區線西淨水場為供應工業用水予區內 廠商使用,所收取特定設施之相關費用(含原水借道使用費、淨水場 操作營運費及管線維護費等)。
二、工業用水戶按本規定徵收其使用費,採單一費率,每噸徵收新臺幣二 十五點六六元。
三、工業用水戶之使用費採月結方式為之,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或受 委託機構(業者)每月抄錄之用水量數值與工業用水使用費率之乘積 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