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59
人,瀏覽人次:
82515732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臨廣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規章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3月9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三條【用戶逾期未將廢(污)水納污水下水道之處理】
用戶排放廢(污)水未依下水道法規定與污水下水道完成聯接使用者,本 分處應依下水道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舉發,並副知環保主管機關備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