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出版品及金飾為得免依商品標示法標示之特定商品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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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及金飾為得免依商品標示法標示之特定商品。出版品係指以文字記
載或圖畫描述事物之刊物、冊籍及錄製僅具聲音效果之錄音產品;金飾係
指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