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演講著作權授權契約範例
時間: 中華民國9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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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著作權授權契約範例」
立契約人演講人○○○(即著作財產權人,以下稱甲方)及○○○(被授
權人,以下稱乙方),就演講所生著作之授權事宜,雙方同意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本契約所稱之演講,係指對二人以上之公眾所進行正式、有組織
        之演說行為,而其演說之內容,屬著作權法保護之語文著作。
第二條  授權標的
        (一)甲方在下列時間、地點演講之語文著作。
              時間:○○年○○月○○日
              地點:
              講題:
        (二)前項演講之講義、簡報或其他參考資料性質之著作。
第三條  授權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非營利之情況下,作下列之利用:
        (一)乙方得於演講進行中全程錄音、錄影,並得筆錄、攝影。
        (二)就前項之錄音、錄影,得以錄音、錄影、筆錄或數位化等
              方法重製。
        (三)乙方之受雇人、學生或教師得於乙方所指定之教學場所播
              放上述演講之錄影。
        (四)乙方得在其發行之刊物內予以重製、編輯並散布該重製物
              或編輯物。
        (五)乙方得在內部網路上公開傳輸。
        (六)乙方之受雇人、學生或教師得於內部演講中公開口述。
        (七)乙方之受雇人、學生或教師得於乙方指定之電台或電視台
              公開播送。
第四條  授權期間
        自立約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  授權費用
        □甲案:授權免費使用。
        □乙案:授權費用總額新台幣○○○○元整。
        □丙案:甲方所領取之演講報酬,即為本案著作之授權費用。
        (註:由當事人依事實情況自行約定)
第六條  權利擔保
        一、甲方擔保本約授權標的,並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
            情事。否則,由甲方自負法律上責任。
        二、乙方如因利用授權標的,致遭第三人主張涉及侵害他人著作
            權或其他權利時,甲方應出面協助乙方為必要之處理,乙方
            如因此遭受損害者,甲方應負賠償之責。
第七條  再授權之禁止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其受雇人、學生、教師均不得再授權
        第三人利用。
第八條  契約解釋
        一、本約未盡事宜,依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定之。
        二、本約應依中華民國之法律解釋。
        三、本約之任一部分縱經解釋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之效
            力。
第九條  契約變更
        本約之內容,非經雙方書面合意不得變更。
第十條  合意管轄
        本約涉訟時,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一條  契約原本
          本約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即著作財產權人):
          身分證字號:
          戶籍所在地:
          電話:

          乙方(即被授權人):
          代表人: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地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