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03
人,瀏覽人次:
82946408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水利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七條
主管機關受理本法第二十九條水權或本法第四十四條臨時用水登記之申請 ,其申請之先後順序,按主管機關實際收受登記申請書之年、月、日、時 定之。但以掛號郵寄方式提出申請者,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1)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