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浴室用通風電扇申請節能標章認證,其適用範圍、能源效率試驗條件
與方法及能源效率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用範圍:
本項產品為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10597浴室用通風電扇之
規範,且風扇葉輪直徑20公分以下之浴室用通風電扇,或經經濟
部能源局認定之浴室用通風電扇。
(二)能源效率試驗條件及方法:
1.浴室用通風電扇能源效率測試條件及方法應符合國際標準化組
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
O 5801及美國送風機協會(Air Movement and Control Assoc
iation)AMCA 210標準規範內容之要求。
2.測試電壓:測試時所施加之額定電壓為 110V±2%以內或220V
±1%以內。
3.浴室用通風電扇受測樣品需與標準風道入口氣密性結合,導以
額定測試電壓及額定頻率,以最大速度運轉,量測受測樣品於
參考靜壓2.5 mmAq(0.1 inWg)下之風量(立方公尺/小時,
m3/hr,CMH) 及其相對風量下之消耗電功率(瓦,W)、功率
因數、環境乾濕球溫度(度,℃)及大氣壓力(千帕,kPa )
。
4.浴室用通風電扇量測之風量實測值須依據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
5801及美國送風風機協會 AMCA 210之規範,以1大氣壓、20度
(℃)之標準狀態轉換為標稱風量值。
5.浴室用通風電扇之能源效率計算公式如下:
能源效率實測值=標稱風量/消耗電功率
其中,標稱風量單位為立方公尺/小時( m3/hr),消耗電功
率單位為瓦( W)。
(三)浴室用通風電扇能源效率基準:
產品能源效率實測值不得低於7.00立方公尺/小時/瓦(m3/hr/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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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點節能標章能源效率標示值與實測值,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地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須一併記載於產
品或包裝上。
(三)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之消耗電功率(瓦, W)、功率因數、扇
葉直徑(公分,cm)、標稱風量值(立方公尺/小時, m3/hr,
CMH )及能源效率值(立方公尺/小時/瓦, m3/hr/W, CMH/W
)。
(四)產品之扇葉直徑單位為公分(cm),計算至整數位,小數點後第
一位四捨五入。標稱風量及能源效率值,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
小數點後第三位數四捨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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