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6月29日

條文關聯

  汽車貨運以一級路面大貨車整車運輸普通貨物每一延噸公里之運價訂為
  基本運價,其計算公式如左:
  每噸公里基本運價=每車公里合理成本 × (1+合理經營報酬率 ) ÷
  平均每車公里載運普通貨物噸數公式計算項目及運用準則,得參照第五
  條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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