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運郵件如經郵政人員拿獲,或由郵政人員會同憲警或海關人員拿獲送 請司法機關判處罰金者,其在事之郵政人員憲警或海關人員,均視為共 同拿獲人,該管郵局對於撥發之獎金,應斟酌情形,妥為分配;但郵政 人員所得獎金,不得超過其他拿獲人應得之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