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請購
國外郵購聲請限指定之郵局受理,國內郵購可向任何郵局,按照郵購目錄 所載填具聲請書(由各地郵局免費供應)聲請購貨。
聲請郵購,應將貨款及郵寄費用一次繳納,並由郵局掣給收據。經承售廠 商同意,得憑保購貨分期付款。前項分期付款之各期貨款,廠商得委託郵 局代為收取,逾期十日無法收取者,由廠商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