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特種郵件業務
第一節 航空郵件
郵件得由寄件人交付相關航空資費,按航空郵件寄遞。
航空郵件封套如未印有航空標誌,應在封面黏貼郵局供用之「航空」簽條 或加註「航空」字樣;寄往國外者,應以國際郵務通用之法文或英文註明 之(見附表二)。 信封邊緣印有藍色或紅藍相間條紋者,僅供寄遞航空函件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