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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八條
分配線網路纜線位置,應明顯標示於地圖上或存於電子儲存器中,以備相 關主管機關必要之查詢。 分配線網路得租用光纖芯數、光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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