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期於本局地震觀測系統故障時,地震測報人員能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以確保地震測報作業之不輟,並能於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作業,特
定訂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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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所稱地震觀測系統,係指設於地震測報中心之地震資料傳輸系
統及用於發布有感地震消息之地震速報系統(簡稱 R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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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料傳輸及處理系統故障檢測及應變作業流程:
(一)資料傳輸系統正常,但地震速報系統故障:
1.通知 TRD小組處理:(電話: 02-23491341)
2.五地震時,使用備份系統(共有四套備份系統)處理地震資料
並發布地震消息。
(二)資料傳輸系統故障:
1.線路不通時,(1)打 112申告,(2)追蹤中電信處理情形,
台北數據(02)23936799、台南數據(06)2254137 、花連數
據(038)224213。
2.多工器故障時,通知好德公司緊急處理(02)25708818。
3.遇地震時,如
(1)局地震時,如
a.花連或台南傳輸故障時,經由局屬網路傳輸花蓮子網或台
南子網所定之地震參數及震度資料,並比較子網與中心站
速報系統所定之地震參數,採用正確之地震參數並加入震
度資料,印製成地震報告,經由正常管道發布地震消息。
b.花蓮及台南傳輸皆故障時,經由局屬網路傳輸花蓮子網及
台南子網所定之地震參數及震度資料,並比較此二子網與
中心站速報係統所定之地震參數,提用正確之地震參數並
加入震度資料,印製成地震報告,經由正常管道發布地震
消息。
(2)局屬網路故障,但撥接電話正常時,以撥接電話傳輸子網資
料,並依(1)之 a或 b所述處理。
(3)局屬網路及撥托電話皆故障時,以行動電話傳輸子網資料,
依(1)之 a 或 b所述印製地震報告,再使用行動電話向上級
長官報告並通知消防單位及鉶要傳媒地震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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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遇有特殊事故,需做緊急處理時,請依照各儀器系統通知及報告相關
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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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務│連絡人│職 稱│電 話│行 動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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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 導│郭鎧紋│主 任│23658937 │0937489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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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 導│呂佩玲│副主任│27023326 │0937489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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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報系統│吳逸民│研究員│24328131 │0928227153 │
├────┼───┼───┼───────┼───────┤
│速報系統│蕭乃祺│技 士│88092449 │0933553622 │
├────┼───┼───┼───────┼───────┤
│資料傳輸│蔡俊雄│課 長│29353422 │0937489596 │
├────┼───┼───┼───────┼───────┤
│資料傳輸│殷憲輝│技 佐│29178295 │0928236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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