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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近岸海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09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依本辦法劃定之區域,其管理機關如左: 一、位於風景特定區、國家公園或其他依法劃定並設有特定管理機關之 地區,為該特定管理機關。 二、前款規定以外之地區為所轄直轄市、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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