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永續經營賽 嘉服務區之公共設施與遊樂設施及環境清潔維護,依據風景特定區管 理規則第二十七條規定,訂定本收費標準。 二、凡進入賽嘉服務區者,應先購買場地使用管理費、門票,其收費標準 詳如附表。 三、賽嘉服務區之所有收入,應按日解繳公庫,並依法編列預算,用於風 景特定區之管理維護及觀光設施之建設。 四、本收費標準由本處訂定報請交通部觀光局備查,調整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