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蒙藏籍公費留學考試補充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069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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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藏籍公費留學考試,由教育部會同蒙藏委員會每年考選一名,除依
照教育部公佈之公費留學考試簡章之規定辦理外,特訂補充事項如次:
一、報考資格:須合於教育部及蒙藏委員會之規定。
二、報名手續:由蒙藏委員會統一辦理。 
三、應繳證件:除教育部規定者外,須加繳族籍證明書。 
四、報考學門:依教育部規定之學門中報考一門。 
五、應考科目:依教育部規定應考之共同科目暨專門科目。 
六、錄取標準:每年度擇優錄取一名,其標準由教育部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