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政府會計觀念公報第二號:政府會計報告之目的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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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貳、定義
二、決策有用性:係指能協助資訊使用者作決策,決策有用性係會計資訊
    的最高品質。

三、政府會計報告:係指政府會計處理所產生之財務報告、決算書及其他
    報告等。

四、公開報導責任:係指政府於達成施政目標過程中,對於資源之籌措及
    運用,負有公開及忠實表達之責。

五、施政績效責任:係指政府於達成施政目標過程中,對於資源之籌措與
    運用,負有發揮其最適效率與效果之責。

六、財務遵循責任:係指政府於達成施政目標過程中,對於資源之籌措與
    運用,負有遵循相關法令規定之責。

七、跨期間公平性:係指各會計期間民眾之財務負擔必須力求公平。

  參、基本觀念
八、政府會計報告之主要目的在提供有用資訊,以供報告使用者,對有限
    資源作最佳配置,及評估政府之公開報導責任、施政績效責任及財務
    遵循責任。
    政府會計報告使用者可分為五群:
  (一)社會大眾。
  (二)立法及監察等監督機關。
  (三)投資人及債權人。
  (四)政府內部員工及管理人員。
  (五)其他利害關係人。

九、為確保政府會計報告之決策有用性,政府會計報告須具備可瞭解性、
    攸關性、可靠性、時效性、一致性、可比較性、經濟性、重要性、允
    當表達及充分揭露等資訊品質特性。

十、政府會計報告宜能履行政府對民眾公開報導之責任,及協助報告使用
    者瞭解政府於達成施政目標中,對資源之籌措與運用的過程與結果,
    並據以評估政府之施政績效與財務遵循責任。

十一、公開報導責任源於民眾透過立法程序,賦予政府籌集運用公共資源
      之權利,以達成施政目標。因此,政府須對於施政過程中有關資源
      之籌措與運用,向民眾負責,並滿足民眾知的權利。其具體表現,
      即在透過政府會計報告,公開說明政府資源籌措及運用的過程與結
      果。

十二、為達成政府履行對民眾公開報導之責任,政府會計報告宜透過完整
      可靠財務資訊之提供,公開說明政府資源籌措及運用的過程與結果
      ,以供使用者評估政府對資源取得運用之適當性。其中攸關可靠財
      務資訊宜包括施政資源籌措與運用、政府財務狀況、年度收入與年
      度支出及其對政府財務狀況影響等資訊。

十三、施政績效責任強調在資源最大可收入的範圍內,重視成本效益分析
      ,採用最適效率及效果的方式提供服務,以達成施政目標。

十四、政府會計報告宜提供年度施政成果及其所耗用資源之資訊,以協助
      使用者評估政府之施政績效。

十五、政府會計報告宜提供現有財務狀況所能支應服務水準、現有財務狀
      況能否繼續支應未來服務及對未來資源需求等資訊,以協助政府部
      門擬定施政方針及訂定管理計畫,俾使公共資源做最適效率與效果
      之配置。

十六、財務遵循責任係在確保政府對於資源籌措及運用,確實遵循相關法
      令之規定。政府活動主要係提供社會民眾必需之基本服務,其資源
      籌措及運用,應遵循相關法令,並經民意機關監督,以保障民眾稅
      賦負擔的合理性,及確保預算執行的妥適性。

十七、法定預算是政府資源籌措與運用之主要法律規範,透過嚴密控制預
      算之執行,將有利於對財務遵循程度之確認及審計業務之行使。政
      府會計報告宜顯示政府資源之籌措與運用是否符合法定預算,及對
      預算執行之程度,以協助使用者評估政府之財務遵循責任。

十八、政府資源籌措與運用亦受其他相關法令及契約之規定,政府會計報
      告宜能顯示政府部門對相關法令及契約規定之遵循情形,以檢驗政
      府財政收支對平衡預算的要求與債務發行限制之遵循情形。

十九、跨期間公平性為現行政府資源配置之考量,其反映在對收支預算平
      衡的要求與債務發行的限制。政府會計報告宜能提供評估跨期間公
      平性之資訊,包括確認年度收入是否足以支應年度支出、政府債務
      舉借之情形及未來償付到期債務能力。

  肆、附則
二十、本公報由行政院主計處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以處會一
      字第0九二000八二二五號函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