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新聞局為營造優質學習文化,提高同仁學習能力,並提升服務
品質及國際競爭力,特設置組織學習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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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小組職掌如左:
(一)審議本局組織學習計畫並辦理學習成效評估與運用事項。
(二)審議其他有關人力發展與教育訓練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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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小組置主任委員一人,由主任秘書兼任,委員十四人,由各處副處
長及聯絡室、總務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主任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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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人事室簡任編審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及
小組決議,處理本小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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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小組所需工作人員,由人事室就現有員額調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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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小組之決議經簽奉核定後,依其性質請各相關處室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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