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要點依行政院新聞局輔導出版事業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二、本要點實施目的在輔導社區雜誌整合社區各項資訊,傳播社區群體觀 念,推展社區文化教育。
三、本要點輔導機關為行政院新聞局。
四、本要點輔導對象為社區雜誌。
五、社區雜誌符合左列情形之一,且著有績效者,得予補助或獎勵: (一)辦理各項社區公益活動。 (二)編採內容經評比為優良者。 (三)經行政院新聞局專案核准者。
六、行政院新聞局得舉辦座談及參訪活動,以增進社區雜誌間工作經驗之 交流及業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