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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行政院新聞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輔導並鼓勵出版業者提升中小學生
    優良課外讀物之品質,特舉辦本評選活動。

二、參選資格
  (一)於98年 1月 1日至98年12月31日發行(以版權頁日期為準)圖書
        (包含電子書)、套(叢)書及雜誌之出版事業或非出版事業之
        團體、個人或版權所有人。
  (二)參選讀物為套(叢)書者,應於前款所定期間內全數發行。劇情
        漫畫之套(叢)書如單冊劇情已具獨立性者,視為單冊圖書。參
        選讀物為圖書、套(叢)書之再版書者,得以其編排、內容或印
        刷品質較前版有所改善而申請參選。
  (三)前二款參選讀物不包括影印書、翻印書及各級學校教科書。
  (四)參選讀物之內容、字體大小、印刷品質與紙張以適合學齡前兒童
        及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學生閱讀為主。

三、參選類組
  (一)圖畫書類:以圖畫或繪本為主之讀物。
  (二)科學類:包括「自然科學」及「應用科學」二類。
  (三)人文類:包括「地理」、「歷史」、「藝術」、「哲學」、「宗
        教」五類。
  (四)文學語文類:包括「文學」及「語文」二類。
  (五)叢書‧工具書類。
  (六)漫畫類。
  (七)雜誌類。

四、評選標準
    由各類組評審委員議定之。

五、報名表索取方式及報名應具文件
  (一)報名表件取得方式如下:
        1.網站下載:請至新聞局網站詳閱相關資訊及下載報名表格,網
          址為:http://info.gio.gov.tw。
        2.傳真索取:傳真號碼為:(02) 2351-5452。
  (二)報名時需檢附下列文件:
        1.表一:申請人基本資料。(出版事業請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影本 1份;非出版事業請檢附團體立案證明或國民身分證明文
          件影本 1份)。
        2.表二:參選讀物統計表。
        3.表三:參選讀物資料。(大陸地區簡體字圖書合法授權在台發
          行正體字者,須檢附本局許可之核准函影本)
        4.參選讀物每種 1冊;如以再版書參選者,並應檢附再版及前版
          讀物每種各 1冊。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
    自98年12月 1日至12月31日止,一律採網路報名,欲參選者請先上網
    完成報名程序(網址:http://info.gio.gov.tw),再將列印出之A4
    報名表加蓋申請人印章(申請人如為法人,應蓋妥法人及其負責人印
    章),連同證明文件、參選讀物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台北市天津街 2號
    本局出版處第 4科,並請註明「參加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評選
    活動」。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

七、授權及推廣方式
  (一)申請人應為參選讀物之著作財產權人,且申請人同意參選讀物獲
        推介者,無償永久授權該讀物之封面及表三所載「內容摘要」文
        字(以下簡稱「授權標的」)予行政院新聞局及因組織法規變更
        後,承受本項業務之行政機關,於國內外編輯製作、發行「行政
        院新聞局第32次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清冊」,並於本局辦
        理之各項推廣活動中,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用。上項授權範圍包
        括將表三所載內容摘要文字增、刪、潤飾及在國內外重製、編輯
        、散布、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等。
  (二)申請人並同意行政院新聞局及其再授權之第三人為編輯「行政院
        新聞局第32次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清冊」之必要,得將表
        三所載之內容摘要文字增、刪、潤飾。
  (三)凡經推介之讀物,本局將分送全國各文教機構及各國中、小學校
        圖書館供選購參考,並辦理各項推廣活動。

八、注意事項
  (一)評審委員對參選讀物之類別有修正權。
  (二)參選讀物無論是否推介概不退還。
  (三)參選讀物若涉及著作權糾紛,應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九、因組織法變更,本須知有關本局之權利及義務,由承受本須知之行政
    機關概括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