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與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員工給與之規劃及擬議事項。 二、關於政務官退職酬勞金給與之擬議及發放事項。 三、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之核轉及研究建議事項。 四、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資遣案件之擬議事項。 五、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保險業務之研究建議事項。 六、其他有關員工給與之規劃及擬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