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所屬機關提升人文素養試辦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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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目的: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升本局及所屬機
    關人員人文素養,型塑優質組織文化,培育卓越公務人力,特訂定本
    要點。

二、實施方式:
  (一)舉辦專題演講:
        1.訂定年度專題演講主題計畫,內容包括文學、美術、雕刻、建
          築、音樂、舞蹈、戲劇及電影等藝文知識。
        2.定期邀請專業藝文人士講演人文素養相關專題。
        3.專題演講內容可擇要刊載於人事月刊等刊物,以擴大學習成效
          。
  (二)辦理企業參訪:
        1.規劃每月一日或半日至績優民間企業(包括文化藝術產業)或
          文化藝術場所參訪觀摩見習,以增進本局高階主管人員對企業
          經營管理及文化藝術領域之認識,擴大政府機關與民間企業之
          雙向交流學習。
        2.參訪會後召開檢討會議,就參訪心得進行意見交換,啟發本局
          及所屬機關推動人文素養及公務美學之新思維。
  (三)實施教育訓練:
        1.規劃人文素養相關課程,內容包括文學、美術、雕刻、建築、
          音樂、舞蹈、戲劇、電影及生活美學等,提供本局及所屬機關
          人員多元學習機會。
        2.開設公務美學課程,課程設計應側重實務經驗傳授,並以本局
          及所屬機關辦理採購業務之單位主管及承辦人員為優先調訓對
          象。
        3.各項訓練課程採隨班附訓方式,並安排一定比例之提升人文素
          養課程。
        4.本局及所屬機關人員每人每年之最低終身學習時數,其中應包
          括人文素養相關課程時數至少五小時。
  (四)推廣數位學習:
        1.建置人文素養數位學習課程。
        2.整合學習平台機制,完成故宮e 學園、文建會藝學網等相關學
          習平台之單一簽入,方便本局及所屬機關人員學習。
        3.結合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或國立故宮博物院人文素
          養學習資源,採策略合作方式建立網路資源共享機制。
  (五)鼓勵專書閱讀:
        1.邀請學者專家推薦古今中外經典名著作品或書籍。
        2.訂定本局及所屬機關人員閱讀人文素養相關專書書單。
  (六)推動公務美學:
        1.有關書籍出版、政策文宣、公務名片、機關簡介、業務簡報、
          獎座設計、獎狀製作及教材編印等,應重視美學,以型塑政府
          美學文化。
        2.政府網站應兼具視覺藝術功能,機關網頁除提供便利功能,並
          應考量視覺美感,以提升民眾使用政府資訊之意願。
        3.辦公用品應重視美感。
  (七)營造綠美化辦公環境:
        1.實施範圍包括機關之大廳、走道、牆面、廁所及辦公環境等。
        2.辦理方式包括植栽綠化、擺設藝術品、展覽書畫及播放優美音
          樂等措施。
  (八)結合文康活動:
        1.辦理文康活動時,其活動主題宜與人文素養議題結合,以陶冶
          本局及所屬機關人員之內在涵養。
        2.活動內容以參訪或體驗方式進行為優先,如安排參訪文化產業
          、認識城鄉特色或辦理文化體驗之旅等,以增進人文知識。
  (九)結合社團活動:
        1.鼓勵本局及所屬機關人員成立藝文研習社團或參加民間藝文社
          團。
        2.鼓勵研習關於文學、哲學、美術、雕刻、建築、音樂、舞蹈、
          戲劇、電影及書法等知識,經由團體學習活動過程提升其內在
          涵養。

三、經費來源:於本局及所屬機關年度相關預算支應。

四、權責分工:本局各處室及所屬機關試辦人文素養事項權責詳如附表。

五、管制考核:本局考訓處於試辦期滿評估執行情形成效,以作為賡續推
    廣之參考;各單位與人員執行本要點績效優異人員,得依相關規定予
    以獎勵。

六、其他:
  (一)本要點試辦期間至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滿得視實施成
        效繼續辦理。
  (二)本局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有關人文素養活動或訓練,得邀請各人
        事機構觀摩,以擴大本要點實施成效,並鼓勵各機關參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