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憲章
時間: 中華民國000年01月01日

條文關聯

  本組織工作應由下列機關執行之:
  一、世界衛生大會(以後簡稱衛生大會)
  二、執行委員會(以後簡稱執委會)
  三、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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