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21日

條文關聯

  醫審及藥材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醫療服務審查、藥品與特殊材料政策、法規之擬議、作業規則及標
      準作業流程之研訂。
  二、醫療服務審查人力、規範、作業之研訂及管理。
  三、電腦自動化審查及檔案分析審查之研訂。
  四、醫療服務品質指標、監控、輔導及資訊公開之研訂。
  五、藥品之收載、核價、交易價格之調查、調整或品項之刪除及費用之
      監控。
  六、特殊材料支付品項之收載、核價、價格調查、調整之研訂及費用之
      監控。
  七、醫療服務審查、藥品、特殊材料業務之研究發展、統計分析及技術
      促進。
  八、其他有關醫審及藥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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