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共衛生師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

條文關聯

公共衛生師公會之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區域及會所所在地。
二、宗旨、組織及任務。
三、會員之入會及退會。
四、會員代表之產生及其任期。
五、理事、監事之名額、權限、任期及選任、解任。
六、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及理事會、監事會會議之規定。
七、會員之權利及義務。
八、會員應遵守之專業倫理規範。
九、會費、經費及會計。
十、章程之修改。
十一、其他處理會務之必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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