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私立老人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

條文關聯

私立老人福利機構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設立許可時,應繳回設立許可
證書,未繳回者,主管機關應註銷之;其為財團法人者,主管機關並應通
知法院。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