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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 補助基準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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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掛號費│每案掛號費一次為限,補助最│1.疑似油症患者需先行向│
│ │高新臺幣一百五十元。 │ 受理抽血醫院繳納左列│
├────┼─────────────┤ 醫療費用,俟通過審查│
│2.門診診│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 判定為油症患者後,檢│
│ 察費 │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每案門│ 具相關費用收據,向國│
│ │診診察費補助最高新臺幣二百│ 民健康署申請補助。 │
│ │二十八元。 │2.受理抽血醫院名單另案│
├────┼─────────────┤ 公告。 │
│3.血液檢│每案補助最高新臺幣二萬四千│ │
│ 驗費 │五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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