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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        補助基準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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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掛號費│每案掛號費一次為限,補助最│1.疑似油症患者需先行向│
│        │高新臺幣一百五十元。      │  受理抽血醫院繳納左列│
├────┼─────────────┤  醫療費用,俟通過審查│
│2.門診診│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  判定為油症患者後,檢│
│  察費  │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每案門│  具相關費用收據,向國│
│        │診診察費補助最高新臺幣二百│  民健康署申請補助。  │
│        │二十八元。                │2.受理抽血醫院名單另案│
├────┼─────────────┤  公告。              │
│3.血液檢│每案補助最高新臺幣二萬四千│                      │
│  驗費  │五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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