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所有條文

1.訓練計畫名稱
  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

2.宗旨與目標
  2.1 訓練宗旨與目標:
    2.1.1 訓練宗旨在「培育能以病人為中心、施行全人照顧、具備泌尿
          醫學專業能力」之泌尿科專科醫師。
    2.1.2 訓練目標:
      2.1.2.1 具備及運用充實之醫療專業知識及技能,執行具有責任感
              、人文關懷及同理心之病人照顧。
      2.1.2.2 具備良好之人際關係、溝通技巧及團隊合作之技能,建立
              並維持良好的醫病關係及醫療團隊合作。
      2.1.2.3 具備在醫療工作中終身學習及改進之能力,能有效獲取醫
              療資訊,並正確判讀及運用。
      2.1.2.4 具備在社會及醫療體系下的執業能力,依照相關法規規範
              及健保制度,執行泌尿科之營運及風險管理、發展醫療資
              訊及健康照護之整合。
  2.2 訓練計畫執行架構:
      住院醫師訓練計畫應設主持人,應設有教育委員會且訓練計畫主持
      人為當然委員,負責督導監督及討論訓練計畫相關事宜,委員會裡
      面應有住院醫師代表參與。

3.專科醫師訓練教學醫院條件
  教學醫院應對醫學教育有深切的認識及參與,保證優越的教育品質及病
  人照護。教學醫院應注重教育領導人才及資源,包括建立符合教育訓練
  需要的課程及學術活動必備的環境,定時檢討及評估教育活動的成果。
  3.1 符合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本部)教學醫院評鑑資格:
    3.1.1 經本部公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且可收訓職類包含住院醫師者
          。
    3.1.2 泌尿專科醫師訓練教學醫院:專任泌尿科專科醫師五名得申請
          訓練一名住院醫師,九名專任泌尿科專科醫師得申請訓練兩名
          住院醫師,十三名專任泌尿科專科醫師得申請訓練三名住院醫
          師。
          註:專任醫師係指其執業登記於該院,並取得主治醫師資格者
          (不含研究員)。
  3.2 合作訓練醫院資格之一致性
    3.2.1 住院醫師訓練得於不同醫院(院區)聯合訓練方式為之。
    3.2.2 主訓醫院及合作訓練醫院皆應具3.1.1及3.1.2之資格。
    3.2.3 聯合訓練計畫由主訓醫院提出,其內容應符合專科訓練之要求
          。合作訓練醫院不得超過三家。

4.住院醫師訓練政策
  4.1 督導:
    4.1.1 應設訓練計畫主持人(下稱主持人)負責訓練之規劃及督導其
          執行成效。並應具有完整之住院醫師訓練計畫書,詳細載明訓
          練目標、師資、教學資源、訓練課程及訓練方式、考評機制等
          重點,落實執行且持續檢討改進。
    4.1.2 訓練計畫執行規劃、學習過程及學習成果為本節之重點。
    4.1.3 醫院應透過適當的評核方式,包括筆試、口試、實際操作、平
          時觀察、同儕或醫護人員意見、模擬測驗等確實瞭解住院醫師
          是否達成該領域應具備之專業能力,並給予適當獎懲及輔導。
  4.2 工作及學習環境:
    4.2.1 住院醫師訓練計畫應完整具體可行。合作訓練醫院應依據聯合
          訓練計畫執行。
    4.2.2 住院醫師訓練項目應涵蓋並符合下列六項:
      4.2.2.1 具有各不同層級住院醫師之課程表及核心能力之要求,並
              有住院醫師個人之學習手冊,以記錄其學習狀況。
      4.2.2.2 門診、急診、住院輪訓時間之配置及執行。
      4.2.2.3 檢查、處置及手術之教學安排及執行。
      4.2.2.4 教學計畫均衡發展,包含社區醫學相關訓練、全人醫療、
              病人安全、醫療品質、醫病溝通、醫學倫理與法律、感染
              管制、實證醫學及病歷寫作等。
      4.2.2.5 學習如何處理醫療不良事件及相關通報作業。
      4.2.2.6 加強住院醫師對特殊或新興傳染病之認知、訓練課程之設
              計與規劃。
  4.3 責任分層及漸進:
      住院醫師應有直接的臨床經驗及責任分層:隨著層級增加而責任漸
      增,能力漸進。訓練專科有責任讓訓練完成的住院醫師在督導下有
      獨當一面的能力,適當的照顧病人,且具備充分的團隊領導,以及
      對其他住院醫師及醫學生的教學能力。
  4.4 公平處理住院醫師之抱怨及申訴:
      設有住院醫師抱怨及申訴之管道和流程。住院醫師抱怨、申訴的處
      理結果應留存紀錄備查。

5.師資資格及責任
  5.1 主持人:
    5.1.1 資格:
      5.1.1.1 住院醫師之訓練計畫應有教學訓練計畫主持人,且由科主
              任或特定一人擔任。
      5.1.1.2 主持人應具泌尿科專科醫師資格,為部定講師以上或在教
              學醫院擔任專任主治醫師三年以上資歷並具有教學經驗。
    5.1.2 責任:
      5.1.2.1 主導及擬訂住院醫師之教育目標,包括專科知識、一般治
              療技術,並且制定住院醫師在每一年升級的標準,以及定
              期之訓練成果評估。
      5.1.2.2 負責規劃住院醫師遴選。
      5.1.2.3 督導教師及學科其他工作人員協力達成訓練目標。
      5.1.2.4 制定並督導住院醫師對病人照顧分層負責的原則。
      5.1.2.5 制定住院醫師的知識、技能及態度等表現之評估制度。
      5.1.2.6 注意住院醫師因情緒及精神上的壓力,或藥物、酒精成癮
              對工作執行及學習程序上的負面影響。主持人有責任在必
              要時提供輔導,以協助該住院醫師面對問題。
      5.1.2.7 依本部委託之醫學會規定提供書面報告,包括學科統計描
              述,以及每位住院醫師經過各訓練科目輪訓學習的時間統
              計。
      5.1.2.8 主動向本部委託之醫學會通報有關住院醫師訓練之改變,
              包括主持人人選更換、主訓練醫院與合作訓練醫院之合約
              變更,及師資減少以致影響訓練課程之情形。
  5.2 教師:
    5.2.1 資格:
      5.2.1.1 教師資格與比例適當:
              教師應為專任醫師。專任醫師係指其執業登記於該院並取
              得主治醫師者(不含研究員)。
      5.2.1.2 教師及住院醫師人數比例:應依本部公告之訓練容量招收
              住院醫師人數,師生比規定見點次3.1.2。
    5.2.2 教師責任:
      5.2.2.1 教師應對訓練住院醫師付出足夠的時間,並展現對教學的
              濃厚興趣。教師應具備臨床教學的能力,支持訓練住院醫
              師之訓練目標。
      5.2.2.2 教師在臨床治療方面不但要有優良的醫術,並且在對病人
              的愛心及倫理方面也要力求完美,以作住院醫師的身教。
              教師要遵守終身學習的原則,隨時更新進步。
      5.2.2.3 教師們應參與科內定期的檢討會,檢討教學目標、執行及
              教學效果。
    5.2.3 合作訓練醫院教師:
          合作訓練醫院的教師有和主訓醫院的教師同樣的責任、義務及
          原則。
  5.3 其他人員:
      應有專人管理專科資料及有關住院醫師訓練之行政事務。

6.訓練計畫、課程及執行方式
  訓練項目、訓練時間及評核標準內容詳如「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
  準」。
  6.1 訓練項目:
      主持人及教師應準備教育目標之書面報告,所有教育項目應符合教
      育目標。所有教育項目計畫及組織應經過本部委託之醫學會評估程
      序。
  6.2 核心課程:
      按照本部委託之醫學會的規定,制定學科的核心課程,包括完成訓
      練成為一位專科醫師所需的培育環境及項目。
  6.3 臨床訓練課程設計:
      有完整的住院醫師訓練計畫書,計畫內容符合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
      課程基準之要求。
  6.4 臨床訓練項目:
    6.4.1 臨床教育包括實際住院、門診及急診病人的直接診療照顧、臨
          床討論會及病歷寫作。
    6.4.2 訓練學科要有足夠的病人及各種不同的病況以作為住院醫師臨
          床教學案例,且住院醫師有延續及完整性的病人照顧責任,此
          責任應隨住院醫師的層級而提升。
    6.4.3 合作訓練醫院應遵守聯合訓練計畫核定之準則,確實進行住院
          醫師訓練,並有專人負責,主訓練醫院之訓練時間應超過50%
          以上。
  6.5 臨床訓練執行方式:
    6.5.1 確實使用住院醫師個人之學習歷程或學習護照,以記錄其學習
          狀況及落實雙向回饋意見。
    6.5.2 病歷寫作訓練:住院醫師病歷寫作完整且品質適當,資深醫師
          應對後進醫師進行至少每月一次之病歷教學,並留有紀錄。
    6.5.3 病房基本訓練:各層級住院醫師每月值班數及每日照顧病床數
          應安排適當。
    6.5.4 門診訓練:住院醫師得在教師監督下直接進行門診病人之診療
          工作。住院醫師應接受門診教學指導,並有紀錄備查。
    6.5.5 急診或重症加護訓練:在教師指導下進行急診及加護病房之診
          療照顧,並有紀錄備查。
    6.5.6 會診訓練:在教師監督指導下第一線進行照會診療,會診結果
          經與教師討論後,正確撰寫照會報告,此過程由教師負醫療之
          責。共同照護之醫師均應對病人持續追蹤診視。一般會診依照
          教學醫院之常規作業辦理,應呈現完備制度及運作。
    6.5.7 醫學模擬訓練:動物實驗、腹腔鏡模擬訓練、ACLS訓練等視訓
          練醫院之量能舉行。

7.學術活動
  7.1 科內學術活動:應定期舉行學術活動,例如:晨會、臨床個案討論
      會、併發症及死亡病例討論會、迴診;醫學雜誌研討會或研究討論
      會;相關之專題演講或核心課程教學。
  7.2 住院醫師應積極參加學術活動:教師應促進及鼓勵住院醫師學術討
      論的精神,給住院醫師有機會能把他們所學習的知識以各種方式表
      達,包括:參與住院醫師及醫學生臨床各項教學、演講、著作等,
      並養成表達的能力。
  7.3 住院醫師應有特定的時間參與學術及研究活動,包括:在學會發表
      研究結果,並在雜誌發表醫學相關論文、申請研究計畫。訓練住院
      醫師瞭解研究原理、設計、進行、分析及報告,並讓住院醫師瞭解
      及參與基礎研究的機會。教師應協助住院醫師參與研究計畫,指導
      分析研究結果。
  7.4 跨專科及跨領域之學術研討活動:
      訓練醫院應定期舉辦跨專科及跨領域之學術研討活動,並留有紀錄
      。
    7.4.1 至少每三個月一次臨床病理討論會或外科組織病理討論會。
    7.4.2 至少每月一次手術病人死亡或合併症討論會議。
    7.4.3 至少每月一次科際間之聯合討論會。住院醫師定期於上述研討
          會發表報告,且教師針對報告內容與住院醫師討論,並留有討
          論紀錄。
  7.5 每年應定期辦理專業倫理、病人安全、醫病溝通、實證醫學、感染
      控制、法律或人文等課程及其它醫療品質相關學習課程並有紀錄可
      查。

8.專科醫師訓練特定教學資源
  8.1 臨床訓練環境:除符合醫院評鑑中之泌尿科設置相關規範外,應有
      適當之門診訓練、手術訓練、住診訓練及急診訓練等場所,並有適
      當之設施及設備,以利住院醫師進行相關訓練活動。
  8.2 教材及教學設備:應提供住院醫師訓練所需之相關教材與設備。

9.評估
  9.1 住院醫師評估:
    9.1.1 住院醫師訓練應有評估機制,主持人及教師擬訂不同訓練層級
          之住院醫師專業訓練要求,瞭解訓練成果是否符合該科醫師之
          專業要求,應包含臨床專業技能、態度及行為。至少每半年評
          估一次,並訂定不同之考核表。應符合下列三項:1.至少每年
          對住院醫師進行一次筆試或口試評估。2.評估住院醫師對教學
          計畫執行情形及住院醫師對教學內容、方式、品質之滿意度,
          並有紀錄備查。3.溝通技巧、團隊精神等評估應依據住院醫師
          六大核心能力定期評估並有紀錄備查。教師應落實對住院醫師
          及各項學習歷程紀錄給予指導及回饋。
    9.1.2 按時和住院醫師討論他們的評估結果。
    9.1.3 住院醫師的責任及層級升級以評估的結果來作決定。
    9.1.4 所有評估紀錄應妥善保存,並允許住院醫師審視自己的評估結
          果。
    9.1.5 住院醫師訓練完成時,主持人及教師應提出最後評估總結,並
          且判定其獨立執業能力。
  9.2 教師評估:
    9.2.1 住院醫師及主持人應對教師採多元性評量工具進行評核及回饋
          ,並評估每位教師教學貢獻做成紀錄,科部得以用來作為年度
          考核及升等參考,評估紀錄應以書面或電子紀錄保存檔案以便
          將來本部委託之醫學會視察。指導教師評量至少每半年應做一
          次。
  9.3 訓練計畫評估:
      應有內部定期的評估機制,尤其是實質課程及住院醫師的教育目標
      是否達成。

10. 本基準之作業細節規範,依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基準之評核
    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