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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前言
        本基準之目的在協助試驗委託者執行評估腎功能不全對藥品藥動
        學 (Pharmacokinetics,簡稱 PK)  性質之影響的試驗,並且依
        據試驗結果作適當的劑量調整與標示,必要時也將評估腎功能不
        全對於藥品藥效學 (Pharmacodynamics,簡稱 PD)  性質之影響
        。

第二章  背景
        藥品在進入體內後經由排泄 (excretion)  或是代謝 (metabol-
        ism)  方式排除 (eliminat on)。藥品排除可經由的途徑有多種
        ,然而大部份的藥品還是以原型 (unchanged drug) 經由腎臟排
        除或在肝臟代謝。主要經由腎臟排泄機制排除的藥品,腎功能不
        全可能會改變藥品的藥動學及藥效學性質,以致於藥品的用法用
        量可能有別於腎功能正常的病患。雖然腎功能不全對於藥品可能
        造成的影響主要是減低該藥品或其代謝物在腎臟之排泄及代謝,
        但也與藥品的吸收、肝臟代謝、血漿中的蛋白質結合度 (plasma
        protein binding)  以及藥品分佈之改變相關。即使腎臟並不是
        該藥品的主要排除途徑,這些改變可能在腎功能嚴重不全的病患
        會有顯著的影響。因此,對於腎功能不全的病患可能常用的藥品
        ,其藥動學性質應加以評估,以建議合理的劑量。
        本基準可提供下述的建議:
        ■對於腎功能不全病患的藥動學試驗執行之適當時機及試驗之必
          要性
        ■對於腎功能不全病患的藥動學試驗設計與執行
        ■腎病末期 (end-stage renal disease ,簡稱 ESRD)  病患在
          接受透析治療【如血液透析 (hemodialysis) 或是腹膜透析 (
          peritoneal dialysis) 】 時的藥動學試驗設計與執行
        ■試驗結果的分析與報告
        ■試驗結果在核准產品上標示之含意

第三章  決定是否須於腎功能不全病患執行臨床試驗
        一  何時可能須於腎功能不全病患執行臨床試驗
            當藥品可能使用於下列病患時,建議執行腎功能不全病患之
            藥動學試驗:
            1 腎功能不全可能顯著影響藥品及 (或) 其活性及 (或) 毒
              性代謝物的藥動學性質。
            2 因安全或療效上的考量,而需要調整劑量,尤其是當藥品
              或其活性代謝物具有狹窄治療指數 (therapeutic index)
              或主要經由腎臟代謝或排除時,應於腎功能不全病患進行
              試驗。
              此外,由於腎功能不全可能會造成藥品血中蛋白結合度的
              降低,當藥品或其活性代謝物具有高肝臟清除率 (與肝臟
              血流量有關) 以及顯著血漿蛋白質結合率時,也需考慮此
              類試驗的執行。
        二  何時可能不須於腎功能不全病患執行臨床試驗
            腎功能不全對某些藥品的藥動學性質改變並不顯著,因此毌
            須調整劑量。在這種情形下,對腎功能不全的病患執行藥動
            學試驗雖仍可能有助於預測藥品性質,但並非必要。若未執
            行此類試驗,則應於標示上註明,雖未曾評估腎功能不全的
            影響,但可能不需要改變劑量。目前已知,下列藥品的性質
            可能符合這種情形:
            1 藥品及活性代謝物具有相當寬廣的治療指數,且其主要排
              除途徑為經肝臟代謝或膽道排泄。
            2 氣態或揮發性藥品,且該藥品及其活性代謝物主要經由肺
              臟排除。
            3 對於單次使用的藥品,除非有臨床上的考慮,也許不須以
              腎功能不全病患進行臨床試驗。
            雖然嚴重腎功能不全對於藥品在肝臟代謝的影響具爭議性,
            除非藥品具有相當寬廣的治療指數,對於主要經由肝臟代謝
            的藥品,仍應考慮在腎功能不全病患執行藥動學試驗。
            即使腎功能不全不會明顯影響藥品藥動學特性,也應考慮透
            析對藥品藥動學特性的影響。接受透析療法的病患使用某些
            藥品時,可能需要高於一般正常人的劑量。這些考量將於以
            下的
            章節中討論。

第四章  臨床試驗設計
        第三期 (phase 3 /III) 臨床試驗通常以預定治療標的病患族群
        中相當具有代表性的病患進行試驗,以建立藥品在某一特定 (或
        一定範圍) 的用法用量的安全性與有效性。這類試驗多半排除了
        嚴重腎功能不全的病患參與;然而,仍可能提供足夠的腎功能範
        圍 (輕度或中度腎功能不全) 來初步評估腎功能減低之影響。本
        基準所建議進行之試驗,其主要目的是當第三期臨床試驗的結果
        中,如果顯示藥品的藥動學性質因腎功能不全而有所改變時,決
        定是否因而需要調整劑量。因此,建議在試驗中應適當的比較在
        預定治療的病患中腎功能不全病患與正常腎功能病患之間的差異
        ,而非只包括年輕的健康受試者。
        在本章中所描述基本完整之臨床試驗設計,可適用於不會因為腎
        功能不全而改變藥效學 (如:濃度-反應關係) 或其治療指數大
        到可以排除安全考量的大部分藥品。在這種情形下,依據藥品的
        性質及其預定治療的病患族群試驗中,完整試驗設計某些條件可
        能可以簡化或排除。
        一  基本完整之臨床試驗設計 (Basic"Full"Study Design)
            1 試驗受試者
              本試驗之腎功能控制組應足以代表該藥品預定治療的病患
              。如果所預定治療的族群是老年人且包含女性受試者,則
              控制組不應該僅納入健康的年輕男性。
              然而,控制組要納入不同程度腎功能不全的病患,且病患
              具有藥品預定治療之病況,可能會有困難,因此,折衷的
              辦法是使用與原來族群在腎功能、年紀、性別、體重等要
              素上有類似性質的自願者。舉例來說,如果藥品是治療阿
              茲海默氏症 (Alzheimer's disease)  時,可能被納入的
              受試者包括年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這些人的腎功能與健
              康的年輕男性自願者不同。
              此試驗也可包括具有比控制組具有更佳腎功能的人 (例如
              :健康年輕的自願者) 。如此,試驗中包括具有各種腎功
              能的受試者,則有助於評估腎功能對藥動學的影響,且實
              際的病患族群中可能有些人具有腎功能優於控制組者。然
              而,對於劑量調整的建議應基於病患腎功能與預定治療族
              群腎功能的比較結果,而不一定是年輕健康自願者。
              為確保具有足夠不同腎功能的受試者,建議納入大致相等
              數目的下列病患:
              ┌──┬──────────┬─────────┐
              │    │                    │預估肌氨酸酐 (cre-│
              │組別│    描        述    │atinine)  的清除率│
              │    │                    │ (ml/min)         │
              ├──┼──────────┼─────────┤
              │1   │正常腎功能          │>80ml/min        │
              ├──┼──────────┼─────────┤
              │2   │輕度腎功能不全      │50-80ml/min       │
              ├──┼──────────┼─────────┤
              │3   │中度腎功能不全      │30-50ml/min       │
              ├──┼──────────┼─────────┤
              │4   │重度腎功能不全      │<30ml/min        │
              ├──┼──────────┼─────────┤
              │5   │腎病末期病患 (ESRD) │需要透析          │
              └──┴──────────┴─────────┘
              本基準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決定是否一個藥品或其代謝物
              的藥動學及/或藥效學被改變的程度,已達到需要調整該
              藥在腎功能不全病患的使用劑量。基於這個理由,控制組
              的受試者應是腎功能正常的病患而不一定需要年輕健康的
              自願者。而且,控制組的年齡、體重及性別應儘可能的與
              腎功能不全組類似。根據藥品的性質,其他可能顯著影響
              藥品藥動學性質之因素 (例如: 飲食、抽煙、酒精攝取量
              、併用藥品、種族) 也應該考慮進去。
              此外,納入的受試者數目應足以測量藥動學的改變以作為
              劑量調整之依據。
            2 藥品的給予
              如果曾有數據顯示由給予單一劑量的藥動學性質,可正確
              的推算出給予多次劑量時藥品及其活性代謝物的藥動學性
              質,則只須執行單一劑量的臨床試驗。若於受試者所使用
              的藥品劑量範圍內,該藥品及其活性代謝物呈線性且不受
              時間影響的藥動學性質時,則屬此類。當藥品或其活性代
              謝物呈非線性或會受時間影響的藥動學性質時,則多次劑
              量的臨床試驗則是必須的。
              在單一劑量試驗中,通常對各種腎功能病患都投與同一劑
              量,因為血中最高濃度多半並不會因腎功能的不同而顯著
              改變。在多次劑量試驗中,以較低劑量或較少次的給藥,
              將可防止藥品及其代謝物在體內蓄積至危險的濃度。藥品
              之用法用量可藉由先前在腎功能不全病患之藥品及其代謝
              物之藥動學試驗結果而作調整;或應用控制濃度的試驗設
              計,特別以藥品監控治療來達到特定的預期濃度。在多次
              劑量試驗中,藥品的給與時間應該夠長,以達到穩定狀態
              。如藥品的半衰期會因腎功能不全而延長,則可給予一個
              起始劑量以加速達到穩定狀態。
            3 樣品採集與分析
              血漿、全血或尿液可被用來分析藥品或其可能活性代謝物
              的濃度。因為代謝物在腎功能不全時可能會蓄積,所以對
              腎功能不全者特別重要。在血液或尿中樣品採集的頻率及
              間隔,應足以用來預測藥動學性質。
              腎功能不全病患之血漿中藥品與蛋白質結合度經常改變。
              因為對於全身性作用藥品及其代謝物,其藥品未結合態的
              濃度通常與傳送至作用部位的速率與程度有關,,所以建
              議應測量藥品及其活性代謝物的未結合態濃度。雖藥品的
              未結合態濃度應於每一血漿樣品中測量,惟藥品與蛋白質
              結合度不受藥品濃度影響,亦不受其代謝物或隨時間影響
              ,則可用少量甚至單一的樣品測量來決定。每一個樣品中
              ,藥品未結合態的濃度是以藥品總濃度乘以未結合率計算
              而得。因為藥品及其代謝物與蛋白質結合率不高 (<80%
              ) ,所以被腎功能不全所造成的結合度改變甚小,在此情
              況下,即足以藥品總濃度來分析及描述藥品的藥動學性質
              。
            4 腎功能的測量
              目前,肌氨酸酐清除率 (creatinine clearance,簡稱 C
              Lcr)  被廣泛用來測量腎功能,因此也最常被用來作為調
              整劑量的參考。Cockroft-Gault  公式是一種可以從血清
              中肌氨酸酐 (creatinine) 濃度來估算肌氨酸酐清除率的
              方法。其它可用來說明腎絲球過濾或腎小管分泌的方法,
              可能提供關於腎功能不全對藥動學性質影響的相關機轉,
              這些方法值得使用,但仍不能取代像測量肌氨酸酐清除率
              及血清肌氨酸酐濃度等快速簡便的方法。
              建立基本完整的臨床試驗設計,能全盤的描繪腎功能不全
              對藥動學性質的影響。此設計方法推測藥品的藥動學性質
              可能隨腎功能低下而改變,並提供了腎功能不全病患合理
              的調整劑量資訊。
        二  簡略性/階段性試驗設計 (Reduced/Staged Study Design
            )
            如腎功能不全並不會明顯改變藥品的藥動學性質,則不需要
            較大規模且複雜的基本完整的臨床試驗。而使用兩步驟方式
             (two-stage approach) 進行是可接受的替代方案。
            在第一步驟中,只研究含正常腎功能或重度腎功能不全的病
            患,如確定腎功能不全不會明顯改變藥動學性質,且不需調
            整劑量,則不需做任何其它試驗。如第一步驟的結果無法支
            持此結論,則應在第二步驟中執行含輕、中度腎功能不全病
            患的試驗。兩步驟中所得的結果應合併用於以後的分析。
        三  群體藥動學試驗 (Population PK Studies)
            在第二期及第三期 (phase 2/phase 3)  中,所得到的群體
            藥動學資料可用來評估不同因素對藥動的影響。通常,每位
            病患只須少許的樣品就可提供血中濃度數據。
            非線性混合效應模式 (Non-linear mixed effect modeling
            ,簡稱 NONMEM)  可用於建立不同變異數與藥動學參數間的
            相關性,腎功能的測量,如肌氨酸酐清除率即是變異數之一
            。因此,可將肌氨酸酐清除率與藥動學參數關係模式化。如
            仍保留一些傳統試驗中重要的部份,則群體藥動學試驗的設
            計與分析也可以接受,而這些傳統試驗重要的部份包括:
            1 試驗病患數目足夠及足以代表各種不同程度腎功能不全,
              足以偵測到藥動學變化結果是否須要調整劑量
            2 必要時,檢測藥品未結合狀態濃度
            3 檢測藥品及其活性代謝物
              如果試驗委託者用這些結果來宣稱在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不
              需調整劑量,則上述的資料就很重要。
              有嚴重腎功能不全的病患通常被排除在群體藥動學試驗外
              ,當藥品可能在這類病患使用時,應另外執行試驗以評估
              重度腎功能不全對藥動學性質的影響,從上述不同試驗中
              所得到的數據應合併作為整體評估腎功能不全之影響。
        四  透析對藥動性質的影響 (Effect of Dialysis on Pharmac-
            okinetics)
            透析可能會對藥動學性質造成影響,以致需調整劑量。當藥
            品或其活性代謝物會明顯的被透析移除時,劑量就需要調整
            ,此情況下,可能需要給予補充劑量。
            對於可能使用於透析治療的腎病末期患者的藥品,應評估其
            可能對藥品或其代謝物藥動學性質的影響,主要針對是否會
            因透析療法而需要改變劑量,及如何調整。
            此結果也可應用於劑量過高時,利用透析來進行治療。對於
            評估透析對藥動學性質影響的試驗可與腎功能試驗合併或分
            別執行。
            由於間歇性血液透析 (intermittent hemodialysis)  最常
            用於腎病末期患者,所以應針對這種方法進行評估。此外,
            可能須要對腹膜透析的病患執行藥動學試驗【如:連續移動
            性腹膜透析 (continuous ambulatory peritoneal dialys-
            is,簡稱 CAPD)】,如藥品可能在連續移動性腹膜透析病患
            身上使用,且連續移動性腹膜透析可能顯著影響藥動學性質
            ,則建議在此類病患進行藥動學試驗。
            一般而言,如果在透析過程中,並未導致大量的藥品及其活
            性代謝物排除,則不需執行透析影響藥動學性質的試驗。特
            別在藥品及其活性代謝物有很大的未結合狀態分佈體積 (VU
            ) 及很大的未結合狀態非腎清除率 (CLNR,u)  是有爭議的
            。
            如藥品及其活性代謝物有很大的未結合態分佈體積 (Vu) ,
            則只有小部份在體內的藥品會被透析移除。例如,未結合狀
            態分佈體積大於 360L 者,以對未結合狀態的透析清除率 2
            00ml/min  之高速血液透析 (high flux hemodialysis) ,
            進行 3  小時的透析後,則僅小於 10 %的量可被移除。
            如藥品及其代謝物有很大的非腎清除率,則透析相對於總未
            結合態藥品清除率的影響不大,例如,非腎清除率大於 125
            ml/min,以對未結合狀態的透析清除率 200 ml/min 之高速
            血液透析,每 2天進行 3小時的透析,但僅有小於10%的總
            清除率。
        五  藥效學評估  (Pharmacodynamic Assessments)
            對於一個研究計畫是在評估腎功能改變所造成的影響時,應
            在試驗中包括藥效學評估。藥效學評估指標 (pharmacodyn-
            amic endpoints) 的選擇應取決於藥品及其活性代謝物的藥
            理特性,如蛋白質結合度、治療指標及其他同類藥品在腎功
            能不全患者的使用情形。

第五章  數據分析
        數據分析的主要目的在於評估是否需對腎功能不全患者調整藥品
        劑量,並藉所測得的腎功能建立建議劑量。
        數據分析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藥動學參數預測
        2 腎功能測量與藥動學之相關性
        3 建議劑量的建立,其中包括決定是否須於腎功能不全病患改變
          藥品劑量
        一  參數預測 (Parameter Estimation)
            分析血中或尿中藥品濃度以預測藥品及其活性代謝物的藥動
            學參數。這些參數包括曲線下面積 (AUC),最高濃度 (Cmax
            ) ,擬似清除率 (apparent clearanc 簡稱 CL/F),腎清除
            率 (renal clearance 簡稱 CLR) ,擬似分佈體積 (Vz/F或
            Vss/F)及半衰期 (t1/2) 等。必要時,這些參數可以藥品的
            非結合態表示 (如:CLu/F =Dose/AUCu ;其中〝u〞 表示
            未結合態藥品) 。
        二  腎功能測定與藥動學之相關性 (Modeling Relationship B-
            etween Renal Function and PK)
            這個步驟的目的是建立一個可以探討腎功能與藥動學參數間
            關連性的數學模式。在腎功能方面尤其須注意肌氨酸酐清除
            率 (CLcr) 。較重要的藥動學參數通常包括非結合態藥品或
            其活性代謝物的清除率 (CLu/F);及經由劑量標準化 (Dose
            -normalized)  後的非結合態藥品或其活性代謝物血中濃度
            曲線下面積 (AUCu/D) 與最高血中濃度 (Cmax,u/D)。藉由
            此參數所建立的數學模式,希望能得到從腎功能預測藥動學
            之相關性。一般而言,將腎功能及藥動學參數視為連續函數
            而以回歸分析的方式來進行研究,並將腎功能分類為正常、
            輕度、中度及重度不全等組。一個常用的模式是以線性的關
            係來討論肌氨酸酐清除率與全體或腎清除率的關係,但是如
            果有足夠的數據與/或臨床藥理機轉上支持,其它的模式也
            可以採用。
            這些模式的目的是提供一個合理的定量方式以建議藥品的標
            示劑量,而這些模式可以在臨床藥理部份標示。
            經由模式所得到的結果,其報告應包括預估的參數值及測量
            值的精確度 (標準差或信賴區間) ,也應註明預測的誤差。
        三  建議劑量的建立 (Development of Dosing Recommendatio-
            ns)
            特定的建議劑量應可從上述的模式中預測而得知,通常應調
            整腎功能不全患者的劑量,到如腎功能正常患者般,體內能
            夠產生相似的藥品及其活性代謝物的未結合態血中濃度之程
            度。也鼓勵用模擬的方式確定劑量與給藥間隔,使具有不同
            腎功能患者都有類似的血中濃度。
            有些藥品的藥動學性質根本不會明顯的受腎功能不全的影響
            ,所以劑量不必調整,試驗委託者如果有試驗數據顯示藥品
            在腎功能正常與不全患者身上,或在嚴重腎功能不全及腎功
            能正常患者中具有類似/或相同治療結果之藥動學性質,則
            可做以上的宣稱。
            在執行試驗之前,建議試驗委託者首先定義在腎功能正常與
            不全患者之間藥動學參數比值的「無影響」範圍 (例如:AU
            Cu,severe/AUCu,normal 或 Dnoraml/Dsevere) 。如果這
            些藥動學參數值比例的 90 %信賴區間落在「無影響」範圍
            ,則試驗委託者可宣稱重度腎功能不全不會影響藥品的藥動
            性質,而且可因此合理的認為在腎功能不全的情況下不需調
            整藥品劑量。試驗委託者可經由群體 (或個人) 的藥動-藥
            效關係、劑量訂定 (dose-finding) 或劑量-反應 ( dose-
            response) 試驗中可得到「無影響」範圍。
            另外,可用來作為「無影響」範圍的是以 Cmax 的 70 %-
            143 %及 AUC  的 80 %-125 %。然而若試驗樣本數過小
            ,可能因個體間變異性過大而無法訂定「無影響」範圍。

第六章  標示
        藥品應標示由試驗中所得到關於腎功能對藥品藥動學及藥效學性
        質的影響結果。不同的藥品性質及腎功能不全對藥品的影響使得
        標示不易。以下提供關於標示中應包含何種訊息的建議:
        一  臨床藥理學 (Clinical Pharmacology)
            1 藥動學方面應包括藥品的:
              ■腎臟排除的機轉,例如:過濾、分泌及主動吸收。
              ■藥品被腎臟排除的比例及是否以原態或其代謝物排除。
              ■代謝物在腎功能不全病患之藥動學 (如果適用) 。
              ■腎功能不全對藥品及其代謝物之蛋白質結合度的影響 (
                如果適用) 。
              ■對尿液 pH 的影響或其它應提及的事項,例如:probe-
                necid 會抑制腎小管的分泌。
              ■腎臟是否對消旋異構物中鏡像異構物有立體選擇的處理
                功能 (特別是當有證據顯示不同立體異構物中有不同活
                性或毒性) 。
            2 特殊族群
              應簡述藥動學之變化及說明腎功能不全病患藥效學性質之
              改變及劑量之調整。這些訊息應基於本基準所建議各項試
              驗或可接受之替代試驗所得的結果。必要之資訊亦應標示
              於警語 (WARNINGS) 、注意事項 (PRECAUTIONS)、禁忌 (
              CONTRAINDICATIONS)  及用法用量 (DOSAGE AND ADMINI-
              STRATION) 等。
              最簡單的情形是藥品的藥動學性質並不受腎功能不全的影
              響:
              ┌───────────────────────┐
              │腎功能不全並不會明顯改變 (______藥品名稱) 藥動│
              │學性質,所以不需作劑量上的調整。              │
              └───────────────────────┘
              同樣的,對於藥動學性質會因腎功能不全而改變者,則依
              據對該藥品已知的性質,以下聲明應視情況而改變:
              ┌───────────────────────┐
              │  (___藥品名稱) 在各種不同程度腎功能不全患者身│
              │上曾做過。藥品或其代謝物的排除與肌氨酸酐的清除│
              │有顯著關連性, (____藥品名稱) 或其代謝物的總清│
              │除率在腎功能不全者會降低,而其降低程度依其腎功│
              │能不全的程度而定。與腎功能正常病患比較,在輕度│
              │腎功能不全者 (CLcr=__-__ml/min) ,清除率降低│
              │__%;在中度腎功能不全者 (CLcr=__-__ml/min) │
              │,清除率降低__%;在重度腎功能不全者 (CLcr=__│
              │-__ml/min) ,清除率降低__%。在血液透析病患上│
              │,清除率降低__%,藥品在輕度、中度及重度腎功能│
              │不全者的半衰期分別延長了__、__及__倍。藥品及其│
              │代謝物的蛋白質結合率並不受腎功能不全的影響而改│
              │變。長期給藥後,藥品及其代謝物會在腎功能不全患│
              │者蓄積。藥品的藥理活性會/不會受腎功能影響。在│
              │4 個小時的血液透析後,大約__%的藥品或其代謝物│
              │會被清除。在腎功能不全患者,應降低 (____藥品名│
              │稱) 的劑量,而且在透析後,應該/不應該給予補充│
              │劑量。                                        │
              └───────────────────────┘
        二  注意事項及警語 (Precautions/Warnings)
            如果腎功能不全者會造成臨床上藥動學性質重要的改變時,
            則必須在「注意事項」及「用法用量」提及。
        三  用法用量 (Dosage and Administration)
            下列的聲明應視情形加以考慮:
            ┌────────────────────────┐
            │腎功能不全者對藥動學性質的影響並不足以造成對於劑│
            │量的改變。                                      │
            └────────────────────────┘
            然而腎功能不全者,許多藥品劑量可能需要調整,在這種情
            形下,應包含以下的訊息:
            1 描述 (____藥品名稱) 清除率與肌氨酸酐清除率 (creat-
              inine clearance 簡稱 CLcr)  的關係。
            2 如要調整劑量,應依下述作適當的調整:
              ┌───────────────────────┐
              │根據病人的腎功能, (____藥品名稱) 的給藥應以個│
              │別情形決定。下列表格可用來決定適當的劑量;但在│
              │使用下表格前,應依下列公式估計病人的肌氨酸酐清│
              │除率【CLcr  以毫升/分鐘 (ml/min) 】表示 :    │
              │                                              │
              │男性 CLcr =體重 (公斤) × (140 -年齡 (以年算│
              │) ) /72 x Cr 【毫克/100 毫升 (mg/dl) 】     │
              │                                              │
              │女性 CLcr =男性 CLcr x 0.85                  │
              │SCr :血清中肌氨酸酐濃度 (serum creatinine,簡│
              │稱 SCr)                                       │
              └───────────────────────┘
              血清中肌氨酸酐的濃度應可代表穩定狀態下的腎功能。下
              列公式可用於計算兒童的 CLcr 值:
              ┌───────────────────────┐
              │小於 1  歲嬰兒的 CLcr =0.45×身高 (公分) /  │
              │SCr 【毫克/100 毫升 (mg/dl) 】               │
              │1 到 12 歲兒童的 CLcr =0.55×身高 (公分) /  │
              │SCr 【毫克/100毫升 (mg/dl) 】                │
              └───────────────────────┘
            3 劑量的調整應表列如下
              ┌─────┬───────┬──┬──────┐
              │組別      │肌氨酸酐清除率│劑量│頻        率│
              │          │ (ml/min)     │(mg)│ (Frequency)│
              ├─────┼───────┼──┼──────┤
              │正常      │      >____  │____│每____小時  │
              ├─────┼───────┼──┼──────┤
              │輕度      │  ____-____  │    │            │
              ├─────┼───────┼──┼──────┤
              │中度      │  ____-____  │    │            │
              ├─────┼───────┼──┼──────┤
              │重度      │      <____  │    │            │
              ├─────┼───────┼──┼──────┤
              │接受透析治│              │    │透析後得補充│
              │療的腎病末│              │    │劑量        │
              │期病患    │              │    │            │
              └─────┴───────┴──┴──────┘
            4 使用複方製劑之特殊考量
              如果有足夠的資料顯示腎功能不全對複方中每一個成分的
              藥動學及藥效學性質有類似的影響,則劑量的調整乃根據
              腎功能不全的程度而定。如果上述情形並不適用,則以下
              的聲明應視情形採用:
            ┌────────────────────────┐
            │因為腎功能不全對複方中各個成份無法個別研究,而且│
            │因腎功能不全對甲成份所降低的清除率比對乙成份大,│
            │此複方最好不要用於腎功能不全或可能有腎功能不全的│
            │人身上 (見「注意事項及警語」部份)               │
            └────────────────────────┘
        四  藥品過量 (Overdosage)
            雖然血液透析研究的主要的目的在於評估藥品在腎病末期上
            的劑量調整,當藥品過量時,該藥品是否被血液透析的方式
            排除的相關資訊,也可以在此類試驗中得到。如果知道這樣
            的資料,則下列的用語應視情形採用:
            ┌────────────────────────┐
            │ (____藥品名稱) 並不會被血液透析明顯的排除而影響│
            │其療效。                                        │
            └────────────────────────┘
            或
            ┌────────────────────────┐
            │標準的血液透析法會顯著的影響 (____藥品名稱) 的清│
            │除率,因此該藥品過量以致危害生命時可用此法急救。│
            └────────────────────────┘
參考文獻
1 行政院衛生署 (2002).藥品臨床試驗申請須知 (臺北)
2 行政院衛生署 (1999).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臺北)
3 行政院衛生署 (2000).藥品非臨床試驗安全性規範 (臺北)
4 行政院衛生署 (2001).臨床試驗基準 (臺北)
5 行政院衛生署 (2000).藥品非臨床試驗優良操作規範 (臺北)
6 行政院衛生署 (2002).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 (臺北)
7 Guidance for Industry, Pharmacokinetics in Patients with Imp-
  ired Renal Function : Study Design, Data Analysis, and Impa-
  ct on Dosing and Labeling. FDA,USA,1998

腎功能不全病患的藥動學試驗基準中英文名稱對照表
藥動學 (Pharmacokinetics,簡稱 PK)
藥效學 (Pharmacodynamics,簡稱 PD)
排泄 (excretion)
代謝 (metabolism)
排除 (elimination)
原型 (unchanged drug)
蛋白質結合度 (plasma protein binding)
腎病末期 (end-stage renal disease ,簡稱 ESRD)
血液透析 (hemodialysis)
腹膜透析 (peritoneal dialysis)
治療指數 (therapeutic index)
濃度-反應關係 (concentration-response relationship)
阿茲海默氏症 (Alzheimer's disease)
肌氨酸酐清除率 (creatinine clearance,簡稱 CLCr)
縮小/階段性試驗設計 (Reduced/Staged Study Design)
兩步驟方式 (two-stage approach)
群體藥動學試驗  (Population PK Studies)
第二期及第三期 (phase 2/phase 3)
非線性混合效應模式 (Non-linear mixed effect modeling,簡稱 NONM-
EM)
間歇性血液透析 (intermittent hemodialysis)
連續移動性腹膜透析 (continuous ambulatory peritoneal dialysis ,
簡稱 CAPD)
未結合狀態分佈體積 (Vu)
未結合狀態非腎清除率 (CLNR,u)
高速血液透析 (high flux hemodialysis)
藥效學評估指標 (pharmacodynamic endpoints)
曲線下面積 (AUC)
最高濃度 (Cmax)
擬似清除率 (apparent clearance,簡稱 CL/F)
腎清除率 (renal clearance ,簡稱 CLR)
擬似分佈體積 (Vz/F  或 Vss/F)
半衰期 (t1/2)
非結合態藥品或其活性代謝物的清除率 (CLu/F)
劑量標準化 (Dose-normalized)
非結合態藥品或其活性代謝物血中濃度曲線下面積 (AUCu/D)
非結合態藥品或其活性代謝物血中最高血中濃度 (Cmax,u/D)
劑量訂定 (dose-finding)
劑量-反應 (dose-response)
肌氨酸酐 (creatinine)
血清中肌氨酸酐濃度 (serum creatinine,簡稱 SC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