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6月12日

條文關聯

中央主管機關遇有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發生,或輸入產品經查驗不合格
之情況嚴重時,得就相關業者、產地或產品,停止其查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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