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2006年GYSD社區志工活動補助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3月16日

所有條文

一、依據:
  (一)行政院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挑戰二○○八- e世代人才培育計畫-
        活化學習性志願團體組織。
  (二)行政院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挑戰二○○八-數位台灣計畫-縮減數
        位落差。
  (三)本會95年度施政計畫。

二、目的:
  (一)服務別人、成長自己:藉由實際了解及評估、設計服務方案、執
        行和分享,充分學習公共參與、關懷社區、團隊合作。
  (二)行動在地、胸懷天下:藉由青年志工在地社區行動的參與及實踐
        ,推動「青年可以改變世界」的理念與觀念。
  (三)打造永續社區:以資訊科技及創意青年優勢,推廣台灣在地文化
        觀光及數位服務,促進社會互助,營造多元社區永續發展。

三、參加資格:12-30歲之青年自行組隊參加,每隊人數為6-30人。

四、服務方式:凡青年透過志願服務形式,其內容可對社區之人、事、物
    產生貢獻,並增進社區營造與發展,均得為本活動的服務方式。

五、服務類別:
  (一)資訊服務類:運用資訊能力協助社區或團體提升服務品質,包括
        縮短數位落差、縮減學習落差、社區營造、環境保護、生態保育
        、衛生保健、社會福利、媒體傳播之相關服務方案。
  (二)文化觀光類:運用創意促進地方觀光產業發展、提升遊客服務、
        改造觀光環境、增進社區營造及發展、文史調查及導覽、地方特
        色遊程設計及國際觀光宣傳等有助於提昇觀光遊憩精緻化之服務
        方案。
  (三)一般服務類:針對環境景觀、環保生態、衛生保健、人文教育、
        社會福利等服務項目,提出創新及符合社會脈動需求之服務方案
        。

六、申請流程
  (一)報名方式:於「青年志工行動網」網站報名,網址:http://gys
        d.nyc.gov.tw。
  (二)參與步驟:
        1.報名:欲參與服務之青年團隊,需提出「服務行動構想」至GY
          SD網站完成報名,時間至5月10日截止。
        2.培訓:團隊至少2名代表參加5月辦理之「GYSD培力輔導課程」
          ,參與培力輔導課程後,一週內上網提出服務行動方案修正企
          畫書。
        3.審查:本會將組成審查小組,於 6月集中審查修正後之企畫書
          ,企畫內容符合者,視年度預算酌予補助。
        4.服務方案審查標準:
         (1)創意及規劃能力
         (2)執行及社區資源整合運用能力
         (3)團隊精神與運作
         (4)社區貢獻度及服務成效
         (5)活動完整紀錄及呈現能力
        5.服務:服務行動時間以6月至10月為原則。

七、獎勵:
  (一)服務行動方案經遴選通過,團隊參加人員可獲得GYSD活動 T恤乙
        件。
  (二)團隊於完成服務活動及將服務成果登載於團隊專屬網站後,得領
        取最多1萬元之服務種子基金。
  (三)完成成果報告之服務團隊,得參加績優團隊競賽,參加辦法詳請
        參閱「2006年GYSD績優團隊獎競賽參加辦法」。

八、注意事項
  (一)請確實按計畫書執行,如無特殊原因,請勿改變時間、地點,以
        免影響整體作業。活動期間,本會得派員實地訪視,瞭解辦理情
        形。
        如經發現未確實依計畫執行者,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不實等情
        事,除追繳補助款項,日後不再受理申請補助,所涉法律問題由
        申請單位自負。
  (二)活動場地及活動設計應注意安全性,活動期間一律投保傷害保險
        或公共意外責任險。
  (三)活動場地佈置或相關活動手冊、文宣等文件,請將本會列為指導
        單位,並運用本會青年公共參與學苑及服務學習logo,可上本會
        YouthHub網站(網址:http://youth hub.net.tw/)下載使用。
        活動計畫未經本會核定前,對外不得擅用本會名義,否則 2年內
        本會不再補助。
  (四)本會有權將獲補助之方案計畫,轉作本會推動相關業務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