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簡稱本院)為貫徹廉能政治,端正政治風氣,
提昇施政效能,特設國立故宮博物院廉政會報(以下簡稱本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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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會報任務如下:
(一)本院廉政工作之規劃事項。
(二)本院廉政工作之諮詢事項。
(三)本院廉政工作執行情形之督導及考核事項。
(四)有關端正機關風紀及促進廉能政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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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會報應聘委員七人以上,置召集人一人,由院長兼任;副召集人一
人,由副院長兼任;委員由本院一級單位主管及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
人士派(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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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會報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院政風室主任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綜理
本會報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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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會報原則每年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召開臨時會議,由召
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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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會報召開會議時,得視需要邀請本院有關單位人員或相關人士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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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會報召集人、副召集人及委員均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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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會報所需經費由本院政風室業務費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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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要點得視需要適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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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討論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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