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20日

條文關聯

  經濟研究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貨幣政策與金融制度及業務之研究。
  二、國內、外經濟金融之研究與資料之蒐集及分析。
  三、金融統計之編製及分析。
  四、國際收支統計之編製及分析。
  五、資金流量統計之編製及分析。
  六、經濟金融與貨幣情勢之預測及分析。
  七、研究與統計業務報告及書刊之編輯出版。
  八、與國際金融機構或組織之資訊交換。
  九、圖書資料與各類經濟金融資訊資源之管理。
  十、其他有關經濟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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