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飼料管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

條文關聯

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製造登記證及輸入登記證之類別、品目、成分、適用對
象等登記事項,不得變更;其餘登記事項,應事先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始
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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