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牛布氏桿菌病及羊布氏桿菌病檢驗方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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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義:
    本檢驗方法係針對動物傳染病分類表中的牛布氏桿菌病(Bovine bru
    cellosis)及羊布氏桿菌病 (Caprine and ovine brucellosis)而
    定。
  (一)生體檢查之血清學檢驗以玫瑰苯試驗(Rose bengal test,以下
        簡稱RBT)為初驗,RBT呈現陰性反應之血清樣本直接判定為陰性
        ,RBT呈現陽性反應之血清樣本則須進行補體結合試驗(Complem
        ent fixation test,以下簡稱CFT)作為複驗,並以 CFT結果作
        為最終判定。
  (二)流產胎兒之胃內容物、組織和胎膜以及母體陰道分泌物等則以病
        原分離鑑定結果為依據。

二、玫瑰苯試驗(Rose bengal test, RBT)
  (一)檢驗試劑:
        1.標準陽性血清:依世界動物衛生組織(以下簡稱 OIE)規定所
          生產之商品化陽性血清。
        2.RBT使用之抗原:依OIE規定所生產之商品化抗原。
  (二)操作步驟:
        1.將RBT使用之抗原、標準陽性血清(對照用,每天檢驗前做1次
          即可,步驟同待測血清)及待測血清回溫至22 ± 4℃。
        2.將血清各25-30μl置於適當之玻璃板(白瓷板或塑膠板亦可)
          上。
        3.將 RBT使用之抗原溫和搖勻,滴與血清等量(25-30μl)之抗
          原於血清之一側。
        4.以塑膠棒或玻璃棒將抗原及血清充分混勻,使成直徑約 2cm圓
          形或橢圓型混合液。
        5.溫和搖晃玻璃板使混合液充分混合約 4分鐘後判讀。
  (三)檢驗結果判讀:
        1.任何可見之凝集都視為陽性反應(如圖 1)。
        2.標準陽性血清需為陽性反應,否則需重複進行試驗。
        3.待測血清樣本若為陽性反應,須進行 CFT作為複驗;若無陽性
          反應,則直接判定為陰性。

三、補體結合試驗(Complement fixation test, CFT):
  (一)檢驗試劑:
        1.CFT使用之抗原:依 OIE規定生產之商品化抗原。
        2.CFT使用之緩衝液(CFT buffer):依 OIE推薦。
        3.補體:商品化冷凍乾燥之天竺鼠補體粉末,以無菌水回溶後分
          裝保存於-70℃。力價測定方法為將連續稀釋之補體液25μl加
          入50μl CFT buffer及50μl致敏化紅血球,於 37± 2℃30分
          鐘作用後,產生50%溶血之補體力價稱為 1單位,試驗使用之
          補體力價為 6單位,每批補體皆需測試。
        4.溶血素:抗綿羊紅血球之兔抗血清,添加無菌水 2ml回溶。
        5.致敏化紅血球:新鮮綿羊紅血球以 CFT buffer稀釋成3%,以
          等體積之CFT buffer(含適當比例之溶血素)混勻,於5±3℃
          感作一夜後完成。此致敏化紅血球在 1單位補體作用下可產生
          50%溶血,每批致敏化紅血球皆需測試。
  (二)操作步驟:
        1.將所需之試劑及待測血清回溫至22±4℃。
        2.取標準陽性血清及待測血清各 40μl加入CFT buffer 40μl,
          於58±2℃作用50分鐘,各加入80μl CFT buffer成4倍稀釋血
          清。
        3.使用96孔標準「U」型盤進行實驗,每血清使用一列8個孔,第
          1至8孔(除第2孔外)預先加入 CFT buffer 25μl。
        4.將25μl稀釋血清分別加於第1至3孔,第1孔為抗補體檢驗孔。
        5.第3孔以微量吸管混勻後吸出 25μl加於第4孔,以此法連續兩
          倍稀釋至最後第8孔,最後第 8孔吸出之25μl丟棄。因此,稀
          釋倍數由第2至8孔依序為4倍、8倍、16倍、32倍、64倍、 128
          倍及256倍。
        6.將25μl CFT使用之抗原依序加於第2孔至最後第8孔。
        7.將25μl補體依序加於第1至8孔,最終每孔體積為75μl。
        8.96孔盤置於振盪器震盪2分鐘後,37±2℃作用30分鐘或5±3℃
          隔夜充分感作。
        9.將致敏化紅血球回溫至22±4℃。
       10.每孔添加50μl致敏化紅血球,96孔盤置於振盪器震盪2分鐘後
          ,37±2℃作用30分鐘。
       11.移回 5±3℃ 2~3小時或於5±3℃下 1000g離心10分鐘,讓未
          溶解血球沉澱。
  (三)對照組製備:
        1.完全溶血、50%溶血及不溶血對照之製備:完全溶血對照係取
          50μl致敏化紅血球溶液經3次冷凍、解凍,加入75μl CFT bu
          ffer即成。50%溶血對照係取25μl致敏化紅血球溶液經3次冷
          凍、解凍,加入 25μl致敏化紅血球溶液及75μl CFT buffer
          即成。不溶血對照係將致敏化紅血球溶液50μl加入75μl CFT
           buffer而成。
        2.製備補體對照組:補體25μl加 CFT buffer 50μl,再加致敏
          化紅血球溶液50μl。
        3.製備抗原對照組:抗原25μl、補體25μl及CFT buffer 25μl
          ,再加致敏化紅血球溶液50μl。
  (四)檢驗品質管控:
        1.對照組之品質控制:不溶血對照組應不溶血(如圖 2左),補
          體對照組及抗原對照組應完全溶血(如圖 2右),若不符合此
          預期,需重新檢驗。
        2.每列第 1孔抗補體檢驗孔如出現非完全溶血,顯示有抗補體反
          應,試驗需重新進行;若試驗重測後仍有抗補體反應,則需重
          新採取血清樣品。
        3.標準陽性血清抗體力價應高於64倍,否則需重複進行試驗。
  (五)檢驗結果判讀:
        1.與溶血對照組比較,當每列出現不溶血至50%溶血(如圖 2中
          )判為陽性,50%溶血至完全溶血判為陰性。每列產生陽性之
          最高稀釋倍數即為血清之抗體力價。
        2.血清抗體力價小於4倍判定為陰性;抗體力價等於或大於4倍判
          定為陽性;但初次送檢及重新採樣之血清樣本皆為 CFT抗補體
          反應則亦判定為陽性。

四、病原分離鑑定:
  (一)適用檢體種類:新鮮流產胎兒之胃內容物、脾臟或肺臟,新鮮胎
        膜,以及母體陰道分泌物等。
  (二)試劑: OIE推薦之選擇性培養基。
  (三)操作步驟:
        1.臟器組織先做成乳劑再以釣菌環取樣,胃內容物和陰道分泌物
          等則直接取樣,塗抹於選擇性培養基。
        2.以37± 2℃、5-10% CO2培養。
        3.約 3-4天後觀察是否有菌落生長。培養物在7-10天後若為陰性
          才可丟棄。
        4.可疑菌落以 API 20E商品化生化套組鑑定。
  (四)結果判定: API 20E商品化生化套組鑑定結果為Possibility of
        Brucella spp.,即判為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