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2月15日

條文關聯

  副主任襄助主任處理中心業務,其權責如左:
  一、重要政策研議及工作計劃之參與。
  二、各種會議之出席與主持。
  三、協助文稿之核閱及依授權代判文稿。
  四、各單位工作推進之監督與指導。
  五、各單位工作及權責之協調與解決。
  六、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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