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37
人,瀏覽人次:
82727441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2月15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三條
技正承長官之命,處理左列事項: 一、重要工作計劃及業務方案之研訂、審議事項。 二、職業訓練技術性及專門性問題之研究、審議事項。 三、業務改進之建議事項。 四、提供技術服務指導事項。 五、長官交辦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