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2月15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主任綜理本中心業務,並設左列各課(室)。
  一、教務課。
  二、技術服務課。
  三、輔導課。
  四、行政課。
  五、人事室。
  六、會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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