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第45屆國際技能競賽青少年組國手選拔賽實施計畫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28日

所有條文

一、目的
    為公開選拔我國參加第45屆國際技能競賽青少年組平面設計技術、電
    氣裝配、機器人、網頁設計、餐飲服務、美髮及工業控制等 7職類國
    手,特訂定本計畫。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以下稱本中心)
  (三)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
  (四)協辦單位: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三、競賽日期:(主要日程如附件 1)
    選手報到、競賽及評分: 108年 6月 4日(星期二)。
    成績公告: 108年 6月 5日(星期三)

四、競賽場地
  (一)第一競賽場: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36巷15號
        職類:平面設計技術、電氣裝配(室內配線)、機器人、網頁設
              計、工業控制等 5職類
  (二)第二競賽場:新北市私立莊敬高級工業家事職業學校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民生路45號
        職類:餐飲服務、美髮等 2職類

五、競賽職類及參賽人數
  (一)競賽職類:平面設計技術、電氣裝配(室內配線)、機器人、網
        頁設計、餐飲服務、美髮及工業控制等 7職類。
  (二)參賽人數:機器人、電氣裝配等職類 2人 1組,其餘職類 1人 1
        組。

六、選手來源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齡在 14-16歲(民國92年 1月 1日至94年
        12月31日間出生者)全國高中職設有平面設計技術等 7職類相關
        專業群科者。
  (二)前開高中職學校推薦 1名選手參加選拔(機器人、電氣裝配等職
        類為 2人),另機器人電氣裝配等團隊組合之職類,得由多提名
        單位共同組合報名。

七、競賽方式
  (一)競賽方式以實地技能操作進行。但各職類報名人數超過競賽場地
        設備負荷容量時,得先行辦理筆試或技能測驗,擇優參加競賽。
  (二)技能競賽採用試題規定之材料、機具、量具及相關設施,進行加
        工、裝配、檢修、製作成品或提供服務,各職類技能範圍(如附
        件 2)。

八、裁判來源
  (一)裁判人員由本中心遴聘之。
  (二)裁判人員應遵守技能競賽裁判須知(如附件 3)。

九、報名作業
    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報名(電話: 02-77343157
    陳小姐)。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拔平面設計技術、網頁設計、餐飲服務、美髮及工業控制
        等 5職類正備取國手各 1位,機器人、電氣裝配等 2職類正備取
        國手各 1組,正取國手代表我國參加 108年 8月俄羅斯國際技能
        競賽青少年組競賽,若該職類因故停止舉辦則不報名參賽。
  (二)本競賽獲獎選手不適用教育部技(藝)能績優選手保送或推薦甄
        選項目。
  (三)選手對競賽成績有異議時,應於公告後 3小時內,由選手本人以
        書面載明職類名稱、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及事由等向大會提出異議處理。逾時提出者,不予受理
        。
  (四)為處理競賽期間爭議事件、競賽後選手提出之成績異議問題及裁
        判人員違失事項,大會或本中心得召開技術爭議審議小組會議。
        技術爭議審議小組作成之決定,由大會或本中心以書面答覆申請
        人。

十一、經費: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中心相關計畫預算支應。

十二、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