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職類甲級申請檢定資格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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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職類甲級技術士技
能檢定:
一、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或同等學力,並修習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相
    關課程九學分以上。
二、國內外大專校院理、工、農、醫、公共衛生科系所畢業或同等學力,
    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備之甲級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訓練結業。
三、具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證書,且有現場
    五年以上作業環境測定經驗,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備之甲級物理性因
    子作業環境測定訓練結業。